新旧债务重组准则下的帐务处理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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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仕明.新旧债务重组准则下的帐务处理对比[J].湖北财税,2001(11):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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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仕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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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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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政部在2001年2月份发布的新的债务重组准则规定了与旧的准则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总的来说,体现在两方面:①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将这部分收益直接作为资本公积,这样债务人不用为这部分收益承担所得税负担,有助于其走出财务困境。②放弃使用公允价值,直接以资产的帐面价值作为债务重组双方计价的基础。下面我们分几种不同的情况,结合实例,来比较新旧准则下会计处理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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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会计准则 债务重组 帐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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