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部公布《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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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规范原油、成品油和化肥的进口经营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对外经贸部于7月18日发布2002第27号令,公布了《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试行办法》,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天后实施。办法规定,国家对原油、成品油、化肥进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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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外经贸部 原油 成品油 化肥 进口 国营贸易管理 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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