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得不防的离婚四大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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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皓,安静.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得不防的离婚四大风险[J].董事会,2022(5):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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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皓 安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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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全球家族企业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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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包括金科集团、沃尔核材、葵花药业、莱绅通灵、牧高笛在内的5家企业在股东离婚前后,由股权纠纷等问题引发重大家族冲突。莱绅通灵和牧高迪早在股东离婚前既有诉讼、举报等冲突,沃尔核材、金科集团、葵花药业则是在股东离婚之后发生的冲突,少则三年,多则十年,因外部条件生变而再起冲突。莱绅通灵和牧高迪离婚前便开始将姻亲卷入其中,爆发了股权之争。莱绅通灵最终以夫妻平分股权,舅哥夺得实控权而告终;牧高迪虽平分股权,但因男方的兄弟持股,控制权未受实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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