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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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伟民,刘云.浅议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J].金融与经济,2001(8):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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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伟民 刘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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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赣州市农联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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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当前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现状及成因
(一)社员代表大会作用发挥不够.按照农村信用社章程管理规定,社员代表大会由社员代表组成,行使管理农村信用社的最高权力,确定信用社的经营方略,选举、表决信用社理事长、主任、监事长人选,委托监事会对信用社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等.但是,从目前的现状来看,许多信用社的社会代表大会这方面的作用发挥相当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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