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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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四)项采用列举式规定与概括式规定相结合的方式 ,对什么是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行为进行了界定。前款对代表商品质量的标志 ,如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产地等进行了列举 ,但是由于商品质量的标志是一种不确定的标志 ,它是以消费者的主观感受来确定的 ,不可能将所有代表商品质量的标志一一列举完全 ,因此在后半部分 ,立法者又以“等”字对质量标志进行了概括 ,也就是说质量标志不仅限于名优标志和认证标志、产地 ,包括其他可能代表商品质量的标识。适用该条规定查处的行为 ,是发生在商品及其包装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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