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对外合作开采我国陆上石油资源的一项重要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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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世星.鼓励对外合作开采我国陆上石油资源的一项重要举措[J].国际石油经济,1995,3(6):5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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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世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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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涉外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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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推动对外合作开采我国陆上石油资源工作的开展,配合陆上石油对外合作的第三轮招标,进一步鼓励外国石油公司来华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修订<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调整了原来较高的矿区使用费征收标准,从而创造了更为宽松的外商来华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的投资环境。这不仅是外国石油公司长期以来关注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我国政府为鼓励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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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石油资源 石油工业 中国 对外合作 开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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