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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核定2005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    要:为进一步规范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以下简称“废五金电器”)加工利用单位的管理,根据进口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2005年废五金电器加工利用单位的核定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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