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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不得以食安专家身份从事商业活动
引用本文:佳佳.卫计委:不得以食安专家身份从事商业活动[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14(4).
作者姓名:佳佳
摘    要:正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公布《食品安全相关行政许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相关人员不得以国家卫生计生委评审专家名义从事商业活动,或对外发表有关评估言论。办法明确,食品安全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专家聘期5年,名单向社会公开。办法规定,如遇到专家所在单位参与申报产品研制,或专家担任申报企业技术顾问等专家与申报产品存在利益关系的情况,评

关 键 词:行政许可  管理办法  动态管理  产品研制  评审机构  技术顾问  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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