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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前后“营业税差额征税”企业的会计处理
引用本文:胡小凤.营改增试点前后“营业税差额征税”企业的会计处理[J].现代商贸工业,2014(5):156-157.
作者姓名:胡小凤
作者单位: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会计系,四川成都610101
摘    要:2013年8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局部地区扩大至全国,其中涉及"营业税差额征税"企业增值税缴纳发生了巨大变化。财政部对全国试点后的会计处理还没有出台官方文件,鉴于此,试图结合相关税务文件,对"营改增"前后"营业税差额征税"企业的会计处理作出对比分析。

关 键 词:营改增  营业税差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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