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修炉补灶”,发挥供销社农业发展社会化服务骨干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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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玉静.积极“修炉补灶”,发挥供销社农业发展社会化服务骨干作用[J].商,2014(4):194-194,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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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玉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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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昌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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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社会经济转型的新时期,农户存在着合作的强烈需求,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推进农业生产商品化、专业化和农民合作发展的关键环节。目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体呈现多样化,但缺乏一个强有力的骨干,也没有形成合力和完整的体系,供销合作社具有扎根农村、点多面广、政治可靠的优势,既有经营性又有公益性,最有条件和基础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骨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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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供销社 社会化服务 联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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