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新风险及相关影响--基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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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溢.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新风险及相关影响--基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分析[J].商,2014(5):128-128,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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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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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善我国特殊普通合伙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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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7月21日,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要求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于2010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自此,国内许多大型事务所纷纷开始了转制之路。本文选择我国首家转制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研究对象,从多个角度深度剖析事务所转制所带来的新风险及相关影响。研究发现,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后平均审计收费明显增加、审计业务的风险控制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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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特殊普通合伙制 会计师事务所 风险 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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