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不合法被亮红灯 |
| |
作者姓名: | 傅廷康 |
| |
摘 要: | 经大多数村民同意通过的“村规民约”被法院判决无效,这让重庆市綦江县赶水镇马龙村第二村民小组的村民们硬是想不明白“:分红决定”是经过大多数村民同意通过了的“村规民约”规定的,难道说这个体现村民自治的“村规民约”没有效吗?这场官司的原告,马龙村第二村民小组村民翁某,拿着判决书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长期郁积于胸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自己作为“村民”的身份和权益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保护。马龙村第二村民小组于1974年与其他五个村民小组共同创办了一家煤矿,收益一直归集体所有。2002年11月,该矿对外承包,分红款仍归集体所有。2004…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