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案件的查处看超市现制现售行为监管的法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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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廷发.从一起案件的查处看超市现制现售行为监管的法律适用[J].工商行政管理,2011(17):6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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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廷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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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巴中市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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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基本案情
2011年4月19日,我们四川省巴中市工商局委托某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某超市所售的散装杂粮馒头和小馒头进行抽样检验。2011年4月28日该中心出具了两份《检验报告》,判定该超市销售的散装杂粮馒头、小馒头因含有环已基氨基磺酸钠(以下简称甜蜜素)不符合GB2760—2007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超市在收到《检验报告》后15日内没有提出复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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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超市 法律适用 行为监管 查处 案件 检验测试中心 质量技术监督 检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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