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员工持股计划,制度设计应更细致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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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锦秋.对员工持股计划,制度设计应更细致一些[J].中国经济快讯,2014(25):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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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锦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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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然而,笔者认为,《指导意见》稍显粗糙,还需更为详细的制度设计。首先,《指导意见》或难解决上市公司强迫职工参与问题。对于经营平庸或者垃圾公司。大股东减持正愁二级市场没有接盘。有了员工持股计划制度,或许就会打它的歪主意。《指导意见》规定了员工自愿参与原则,且规定独立董事和监审会应当就“公司是否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持股计划”等发表意见;但若管理层等以辞退卡日威胁,职工或只能被迫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为此应该为职工提供相应的外部投诉渠道以及救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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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员工持股计划 救济制度 设计 《指导意见》 职工凝聚力 上市公司 利益共享机制 职工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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