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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赋予人行再监管权力
引用本文:王自力. 应赋予人行再监管权力[J]. 银行家, 2004, 0(11): 12-13
作者姓名:王自力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
摘    要:现阶段,我国形成的以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即所谓“一行三会”为主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对发挥专业监管优势,避免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在同一平台上存在的角色冲突具有明显效果。但是,这种体制也造成了中央银行与监管部门,以及监管部门与监管部门之间的行政分割,导致了相互之间的内在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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