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人生在世,业务成就之差异,除机遇和努力外,往往也决定于其企业的伦理观念。上海荣事达集团老总陈荣珍说过:“我们一贯以‘和商精神’作为企业经营理念。‘和’既有‘和为贵’、‘和气生财’的意思,又有‘和衷共济’、‘和平相处、共同发展’的意思。”笔者不禁为新的企业伦理观──“和商”理念叫好。试观现时的工商业界,讲竞争几乎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商业伦理却少有人提及。说起产品,你省优他部优我国优,甲上金榜乙得第一名,丙是品牌第一,丁是产量第一,良莠难辨,消费者眼花缭乱,听谁的好?更严重的是竞争竟由群雄纷争发展至互相诋毁。以1996年来说,在各大新闻媒介上展开笔墨官司的,不只局限于明星、作家们,几家闻名全国的家电企业也跻身其间。甲说乙的营销员推销自己产品时贬低甲的,乙说甲故意组织人干扰我推销。行外人看了种种明骂暗抢的竞争“谋略”,弄不懂谁英雄谁狗熊,印象中只晓得谁也不是省油的灯!其实,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一些道德无序现象如商业欺诈、背信毁约、假冒伪劣、虚假报道、诋毁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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