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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10〕29号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为全面履行就业促进法赋予的就业援助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实现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关 键 词:就业援助工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就业困难人员  社会保障厅  就业促进法  劳动保障局  人力资源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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