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如何办理土地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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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甲和乙是同胞兄弟(甲是非农户口,乙为农业户口),祖上给兄弟俩在农村留有一套住房。1989年土地权属初始登记时,因登记失误,把甲所有的半幢住房也一同登记给乙。现兄弟协商,乙同意归还甲所有的半幢住房。可在具体办理过户乎续中遇到法律问题,甲全家是非农户口,可住宅是构建在农村宅基地之上的,而宅基地使用权是仅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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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权属 房产继承 过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非农户口 农业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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