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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确保犯罪嫌疑人的人权
作者姓名:陈雨亭
作者单位: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长沙,410131
摘    要:宪法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执法机关应该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尤其是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应当充分体现和尊重宪法的人权精神,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对侦查活动实施监督,这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必涉问题。

关 键 词:犯罪嫌疑 人权 侦查监督 以人为本 保障人权 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活动 侦查活动 司法理念 执法机关
文章编号:1008-4614-(2005)05-0038-02
收稿时间:2005-07-15
修稿时间:200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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