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质检机构在产品抽样检验中应注意的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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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平.县级质检机构在产品抽样检验中应注意的的问题[J].城市技术监督,2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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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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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丰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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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们在对企业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不合格后处理中,发现质检机构在抽样检验中,填写抽样联单和执行操作规程方面存在以下的问题。 1、受检单位名称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填写不正确。有的在抽样联单或检测报告上填写的企业名称和法人姓名,与营业执照上不一样,甚至出现同音字和错别字,给后处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应注意按营业执照上的法定名称填写。 2、通讯地址不详。当产品经检验不合格进行后处理时,本应及时将不合格检验报告寄送企业,但由于地址未填写清楚,执法人员无法与受检企业取得联系影响后处理工作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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