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转化犯的司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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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超.聚众斗殴转化犯的司法认定[J].商,2014(47):204-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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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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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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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聚众斗殴犯罪不仅是多发性、常见性,极易发生罪质变化的犯罪,也是我国刑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难点问题之一。聚众斗殴转化犯必须符合所转化罪名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不应简单地以结果定罪,应依据共同犯罪理论认定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一般而言,虽未实施重伤或杀人行为但具备一定条件的首要分子和致人伤亡的共同实行犯要对重伤、死亡的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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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聚众斗殴 转化情形 共同犯罪 首要分子 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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