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思考
引用本文:吴梦莹,朱玉宁,王安咏,闻司晗.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思考[J].现代商业,2013(18).
作者姓名:吴梦莹  朱玉宁  王安咏  闻司晗
作者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江苏南京 210016
基金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计划项目 项目名称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现状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 项目
摘    要: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以个人为纳税单位,其主要优点是能够控制税源,手续简便,节省成本;但存在着忽略纳税人家庭收入构成家庭负担的差异问题.近年来,随着全社会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期待日渐强烈,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也越来越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关注,尤其是家庭课税制的选择更值得我们重视.本文分析了实施家庭课税制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配套条件,并提出改革的建议.

关 键 词:个人所得税  纳税单位  家庭  公平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