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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思考
引用本文:魏德元.县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思考[J].粮食问题研究,2005(3):36-37.
作者姓名:魏德元
作者单位: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粮食局 邮编620020
摘    要:一、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赋予县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对粮食经营、宏观调控、监督检查的行政权力和法律责任,是依法行政的主体。县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已由过去对国营企业的行政管理向对社会粮食行业的行政管理转变,已由过去的政企不分向政企分开转变。要适应这种转变,应调整内部机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努力提高行政人员的业务素质,承担粮食安全、粮食质量监管、社会粮食统计、粮食市场准入、粮食储备等职责。二、搞好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县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就要准确…

关 键 词:粮食行政主管部门  依法行政  县级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行政管理  粮食经营  《条例》  宏观调控  法律责任  行政权力  监督检查  粮食行业  国营企业  政企分开  政企不分  内部机构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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