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治理逻辑与公有企业经营者的选聘 |
| |
引用本文: | 刘湘国. 共同治理逻辑与公有企业经营者的选聘[J]. 嘉兴学院学报, 2002, 14(1): 28-31 |
| |
作者姓名: | 刘湘国 |
| |
作者单位: | 嘉兴学院管理学院,浙江,嘉兴,314001 |
| |
摘 要: | 我国公有企业经营者主要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但是由于公有企业所有制主体的“虚置”,从而造成企业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不一致,这种方式不能保证只有具有企业家能力的人占据经营者位置,也不能体现公有企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并使企业内部监督失效,该文提出共同治理逻辑和由企业职工参与经营者的选聘,是有效解决述问题的关键。
|
关 键 词: | 共同治理 企业经营者 选聘权 公有企业 所有权 选聘制度 制度创新 企业出资者 人力资本投资主体 |
文章编号: | 1671-3079(2002)01-0028-(04) |
修稿时间: | 2001-02-22 |
The Common-Governance Logic and the Employment of the Managers in Public Enterprises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