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美商事调解中心”成立]2004年1月29日,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和美国公共资源中心(CPR)争议解决机构,合作成立中美商事调解中心的签字仪式暨成立大会在美国纽约举行。中美商事调解中心将实行共同名誉主席、共同主席制和共同秘书长制,分别由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和美国公共资源中心争议解决机构选派;中心在北京和纽约分别设立秘书处,同时针对中美经贸争议及两国商业文化的特点,制定统一的调解规则,并聘请中美企业界、法律界有影响力和专业知识的人士,担任中心调解员。中心的宗旨是为中美两国的企业提供一个除诉讼和仲裁之外,更加灵活、迅速和节省费用的商事争议解决平台,包括调解、早期中立评估、中立专家等目前在世界上日益争议盛行的新型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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