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营非应税劳务税负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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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志亮,杨焕玲.兼营非应税劳务税负分析[J].税收征纳,2007(9):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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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志亮 杨焕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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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税法规定,兼营行为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兼营同一税种不同税率的业务;二是兼营适用不同税种的业务:三是兼营应税和免税业务。兼营行为中不同业务之间是不存在直接从属关系的,按照税法规定应分别核算各项业务的销售额或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核算方式的可选择性和不同核算方式下的税负差异,客观上为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操作空间。这里我们主要讨论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的具体纳税筹划。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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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应税劳务 兼营行为 税负分析 增值税纳税人 核算方式 适用税率 纳税筹划 从属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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