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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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祥瑞.浅谈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J].会计师,2011(10):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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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祥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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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绘州市铜山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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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公益性捐赠全额扣除的规定,公平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负,但由于公益性捐赠的扣除基数采用了年度会计利润,其相应的预缴、汇缴企业所得税处理方法仍不够明确,本文对此进行分析探讨。一、现行规定比较新旧企业所得税法,新法统一了公益性捐赠扣除比例,取消了公益性捐赠全额扣除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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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所得税法 公益性捐赠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处理 会计利润 税负 预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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