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故拖欠克扣工资行为发人深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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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涂萍.企业无故拖欠克扣工资行为发人深省[J].企业改革与管理,19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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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涂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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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由于部分经营者无视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企业无故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引起的劳动纠纷增多,有的用人单位已经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劳动法》第50条明文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部发关于贯彻实施《劳动法》的意见、《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但资支付暂行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等规章均对此有过明确的规定。但是,从劳动部门掌握的情况看,企业无故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问题不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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