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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经营机制 推行营林成果商品化
作者姓名:王世良  冯德刚  樊孝军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鹤北林业局
摘    要:为适应当前营林生产发展的需要 ,切实提高生产作业质量 ,1998年我们实行造林成果收购 (造林买断 )和苗圃租赁经营两项营林改革措施。1999年又进一步推广 ,推出了苗圃拍卖经营试点。经过两年来的运作 ,两项改革措施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基础资料。营林改革已具雏型。1 主要做法(1)人工造林成果收购。是由个人负责从整地至幼林抚育结束全过程的经营管理和费用支出 ,造林面积纳入林业局造林计划 ,林业局依据造林树种、质量指标在造林后的3~5年收购造林成果。造林户在造林前一年向林业局提出造林申请 ,林业局批准后 ,负责调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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