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商业养老保险是我国多支柱、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求“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商业保险要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从这一系列最新政策动向和中国现实形势看,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是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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