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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公平格式条款法的立法必要性及其经济法属性
引用本文:王宏军.论不公平格式条款法的立法必要性及其经济法属性[J].经济问题探索,2011(2).
作者姓名:王宏军
作者单位: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昆明,650221
摘    要:不公平格式条款即通常所称的霸王条款,它严重损害消费者的权益,而目前我国的相关立法极不完整,也相当分散,无法有效地制约不公平格式条款.基于国内的法律需求及国外的立法实践,我国应该制定专门的法律对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规制.从法理上确定不公平格式条款的特点及其立法的部门法属性,则有助于提高不公平格式条款立法的针对性和立法的质量.基于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垄断性、不公平性及规制方法的综合性,不公平格式条款立法在部门法上具有经济法属性,属于经济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关 键 词:不公平  格式条款  立法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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