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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我国第一部预算绩效管理地方性法规
摘    要:按照财政部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和部署,青岛市紧密结合地方财政工作实际,注重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坚持“法治、透明、创新”的原则,从2013年初就开始筹备预算绩效管理的地方立法工作。经过不懈努力,2014年8月27日,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经过二次审议,正式通过了《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六章36条,于2014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成为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预算绩效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关 键 词: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地方性法规  绩效管理  青岛市  地方财政工作  地方立法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  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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