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市县财政体制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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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俊峰.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市县财政体制初探[J].预算管理与会计,2014(11):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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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俊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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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晋城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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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事权可以定义为一级政府在公共事务和服务中应承担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其事权、提供公共服务需要的财政支出义务。在明确政府间事权的基础上界定各级政府支出责任,才能划分财政收入,再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调节上下级的财力余缺,补足地方政府履行事权存在的财力缺口,实现“财力与事权相匹配”。近年来,晋城市通过调整和改进市县财政管理体制,主动下放财力,在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调动县域经济发展积极性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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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间事权 支出责任 财政体制 公共服务能力 财政管理体制 县域经济发展 公共事务 财政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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