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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劣质拼装彩电如何处罚
作者姓名:陈永远
作者单位:福建省建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摘    要:2009年5月26日,根据群众举报,某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该县某家电商行进行检查,发现该商行内堆放有大量不同型号和式样的彩色电视机,其包装箱体上印有“金星”、“小霸王”、“小天鹅”等仿名牌标识。随后,执法人员当场打开箱体内彩电的机后盖,发现彩电的显像管破旧,为翻新二手彩电,且大部分彩电没有“3C”认证标识。由于该商行假借“家电下乡”产品之名,涉嫌销售劣质拼装彩电,执法人员依法查扣劣质拼装彩电38台并立案查处。

关 键 词:二手彩电  拼装  劣质  销售  处罚  执法人员  认证标识  彩色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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