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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主要财税法规制度
摘    要:正1、《关于在全国开展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2014年9月1日,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62号),决定将现行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试点的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扩大到全国,并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根据

关 键 词:货物出口  融资租赁  政策试点  东疆保税港区  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会计  文资  税收规范性文件  出租方  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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