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行业“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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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贤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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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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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3年12月1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税[2013]106号文件,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并发布了修订后的相关政策。自此,交通运输业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因此,作为社会经济运行的基础性、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分析"营改增"带来的影响,合理安排税务筹划,降低企业税负,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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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运输业 营改增 税务筹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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