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6年年初,在人行蒲城支行和蒲城县农工部的倡导下,由信用联社提名,人行推荐县委组织部考察任命,15名信用社主任担任了各自所在乡镇的乡镇长金融助理。其主要职责是,传达贯彻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研究乡镇经济金融协调发展问题,制定所在乡镇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金融政策措施:根据政府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思路。科学筛选经济金融合作项目;协调政府、信用社、企业、农户之问的关系,相互合作,相互支持,实现信用社与政府,信用社与企业,信用社与农户“三赢”目标:与政府共同构建和谐金融环境,加强诚信教育创建信用乡镇,加快信用村、信用户和诚信企业评定。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力度。年初以来的实践证明。设立乡镇长金融助理既顺应了现行县域生产力发展需求,又最大限度拓展了农村信用社支农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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