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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以色列、我国台湾等大学科技成果转移模式的实证研究
引用本文:张陆洋.美国、以色列、我国台湾等大学科技成果转移模式的实证研究[J].世界经济情况,2010(4):9-13.
作者姓名:张陆洋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中国高技术企业创业成长机制及其风险(创业)投资金融支持体系的研究”(项目批准号:03BJY045)项目研究
摘    要:本文依据国家社科基金中国高技术企业创业成长机制及其风险(创业)投资金融支持体系的研究(项目批准号:03BJY045)项目研究,曾专程去美国、我国台湾、以色列考察,对于他们的大学技术转化中心的考察为实证,研究分析了他们大学科技成果是如何转化的?虽然他们的大学都是积极鼓励成果转化的,但是实际上美国的斯坦福大学在硅谷没有一家校办的企业,哈佛大学在波士顿地区以及128号公路上也没有校办企业,同样台湾和以色列也同样是如此。他们的大学以科技成果授权加上科技服务的模式来转化科技成果,通常专利授权为5年左右或者更长时间,使用者以知识产权授权使用费的方式支付给大学报酬。他们的大学却是都有自己的风险投资基金,而且大学的风险投资基金是全美国的基金中的收益率是最高的。他们的模式相对大陆的大学科技园区边地开花,纷纷创办自己的校办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形成了截然不同的鲜明对比。显然他们的模式引发我们的思考和建议。

关 键 词:大学科技成果  转化  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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