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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四批)的公告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摘    要: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

关 键 词:税收征管改革  市场主体  固定装置  工业和信息化部  车辆购置税  放管服  税务总局  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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