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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部地区村干部工资水平实证分析——以安徽省凤阳县为例
引用本文:关正标.我国中部地区村干部工资水平实证分析——以安徽省凤阳县为例[J].发展,2014(10):81-82.
作者姓名:关正标
作者单位:中共凤阳县委党校
摘    要: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不是一级政权机构,而是基层政权(乡、镇)之下的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其功能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村干部除了要完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这些繁杂任务外,还承担着计划生育、税收清缴、综合治理等具有行政性质的工作。无论从难度还是繁重程度来看,村干部工作都不亚于一般国

关 键 词:工资水平  行政性质  我国中部地区  调解民间纠纷  村民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  自治组织  社会治安  一级政权  自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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