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摘    要:根据国务院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的决定,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同税发[1995]87号)中“经营地税务机关按6%的征收率征税”,修改为“经营地税务机关按3%的征收率征税”。

关 键 词: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  征收率  公告  税务机关  管理问题  固定业户  国务院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