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高新低税率优惠的汇总纳税企业如何申报缴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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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付晓敏,刘梦晓.享受高新低税率优惠的汇总纳税企业如何申报缴税[J].税收征纳,2014(6):2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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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付晓敏 刘梦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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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以下简称规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所谓汇总,是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工作中,汇总纳税企业由于相关税收政策不熟悉,导致无法正常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本文拟以甲动力技术服务公司为例,介绍享受高新低税率优惠的汇总纳税企业如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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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汇总纳税 纳税企业 低税率 享受 申报 企业所得税 跨地区经营 缴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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