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崔学仁老人对笔者讲:他在12年前,任天津武清区南蔡村镇达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因村里与北京、天津有关单位进行蔬菜种子经销,村委会成立蔬菜小组,由他任组长,赵红英具体负责,村委会任命专职会计为蔬菜经销收支记帐,会计工资由村委会发放。1991年6月-8月,代表村委会与北京、天津有关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均盖村委会公章,发生的经济往来,均有明细财务记帐单。在崔学仁、赵红英离任前,因村里挪用了蔬菜专项款项,导致蔬菜小组欠部分村民的蔬菜种子款,没有结清。1992年,崔学仁、赵红英两位离任。因蔬菜小组解散,赵红英经手的蔬菜小组财务没有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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