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我国可能出现的金融深化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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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坤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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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4年金融改革启动以来的十几年时间里,我国已建立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四大金融支柱行业和人行、证监会、保监会三个管理部门的金融体系。在金融改革与发展过程中,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的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是金融深化,下面将”十五“期间可能出现的几种金融深化形式进行探讨。 经营体制深化 (一)金融企业上市增加 虽然金融企业的业务经营范围与其它企业不同,但在求生存谋发展方面完全相同,金融企业上市也能达到筹资、增资目的.形成以“三权分立”为基础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如果政府不加抑制.具备相应条件的金融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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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十五”计划期间 金融业 经营体制 混业经营 金融工具 利率市场化 资产证券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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