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立法强力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市场化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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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凯平.国务院立法强力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市场化处置[J].产权导刊,2021(6):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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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凯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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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3月17日,国务院发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的颁布对于依法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具有重要意义.笔者作为产权市场的一员,从产权市场的角度看,该《条例》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市场化处置做出了制度性安排,将对该类资产通过市场化平台处置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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