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企业的“四位一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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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孔祥智.龙头企业的“四位一体”[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8(10):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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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孔祥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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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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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业产业集群伴随着林权改革迅速发展。通过“农村金融机构+公司+基地+林农”模式,林业龙头企业承贷是林权抵押贷款的一种模式,也是抵押品替代机制的一种形式。龙头企业通过与林农合作造林或基于订单林业的贸易信贷(或称商业信用)可以将资金从金融机构传导到林农,从而缓解林农不能直接从金融机构贷款而面临的信贷约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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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业化龙头企业 “四位一体” 农村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贷款 林权改革 贸易信贷 产业集群 抵押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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