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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湖南省局实行通信生产管理评级划类办法湖南省局决定从1990年起,对地州市局通信生产组织管理实行评级划类管理办法,以强化通信生产组织管理,确保通信质量和经济效益。办法规定,对各地州市局通信生产管理的评级划类单项采用百分制,总分为3500分,其中邮政由营业、分拣封发等9个部分149个检查项目组成,计分为1600分;电信由9个部分120个项目组成,计分为1400分;综合部分由12个检查项目组成,计分为200分。凡评类检查得分占总分90%以上,且同时具备其他七个条件的可评为一类局;得分占总分80—89%的,为二类局;得分在总分80%以下,或50%的检查专项没有得满分,或三类县局经过两个月整改达不到标准的,或发生电信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案件的应评为三类局。评定的方法采用抽查、由省局指定局检查及验收三种。省局对获得一类局的单位颁发优胜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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