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内违纪照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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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同仁 凯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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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 周某是本市中外合资企业的员工。一九九四年十月通过招聘进该企业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周某经医院检查已怀孕。四月间,周某在工作期间几次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受到警告处分。同年六月四日,周某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一起重大质量事故,致使企业受到重大损失。企业给予周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对此,周某不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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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委员会 违纪 孕期 中外合资企业 企业规章制度 一九九八年 企业工作 操作规程 质量事故 重大损失 企业撤销 违反 案情 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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