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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消费者权益互联网上的3·15
作者姓名:keyatutu
摘    要:一年一度的消贾者维权日“3.15”马上就要到了。这是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为了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日期的选定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5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的《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获得消费安全的权利:取得消费资讯的权科: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合法申诉的权利。在这一天,中国消费者真正享受到了“上帝”的感觉——全社会都非常积极地维护中国普通消费者的各种权益。作为专业性强,又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电脑产品采购,普通消费者的权益非常需要得到保护。当今社会,互联网已经完全融入人们生活,就让我们来看看互联网上的维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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