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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婚前财产公证
作者姓名:王红梅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肇州县公证处,肇州,151234
摘    要:<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长期共同使用期、消耗夫或妻的个人财产,一旦婚姻关系消失,在现有的财产中怎样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财产的归属,是婚姻纠纷中经常争议的一个焦点.

关 键 词:婚前财产  趋势  公正  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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